2021-07-10 14: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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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发文称再婚生女,引发舆论关注和质疑。
7月8日,林连续发多条微博回应质疑。
7月9日,林的代理律师何律师就基金会筹建、公益捐助等问题回复了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表示对林个人而言,公益基金会的设立审批客观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未能达成所愿。
提到这个没建成的基金会,我立马想到了庄羽筹建的“反剽窃基金会”,和这个四年未能成功的基金会相比,从郭敬明道歉到基金会成立简直是神速,既然回应“客观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那我们来看看形式上的困难有多大——基金会成立有哪些条件?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笔者打开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找到了申请成立登记基金会办事指南,发现申请条件是这么写的:“七、申请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申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须为到账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样的条件对林生斌而言,困难吗?对于有自己服装品牌的老板来说,当中可能需要考虑的也就是这个原始基金,因为这里面的条件跟设立公司类似,要人得有人,要钱得有钱,要地方得有地方,还得有自己的规则,还有目的和业务范围,最大的差别我想应该是终极目的,公司是以盈利为目标的,而公益基金会是做慈善的,至于没有成立起来的具体困难,外人就不得而知了,而前述条件是全国性的基金会,省级、市级的基金会条件则会降低。
我不太清楚林的生意做的有多大,也不知道他名下有什么车,更说不清他直播赚了多少钱,但能确定的是外人对他的期待或者要求,他是有权利不当回事儿的,除非对他产生了压力,不仅是舆论的压力,更是经济上的压力,比如他家的衣服别再买了,尤其是为了骂他才买,千万别做这种傻事儿。
当初送他上云端,如今让他接地气,这估计是大家想做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