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19:17:01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0号)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779名,2021年2月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767人。近期,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决定罢免李彦明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辛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5月7日决定罢免邸义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李彦明、邸义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截至目前,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65人。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李彦明个人简历:
李彦明,男,汉族,1963年11月生,河北省深泽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09--1982.09河北公安学校学习
1982.09--1988.09石家庄地区公安处干部
(其间:1984.03--1987.06河北大学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8.09--1989.11石家庄地委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89.11--1991.05石家庄地委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91.05--1991.12石家庄地委政法委调研科科长
1991.12--1993.07石家庄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其间:1989.09--1992.06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3.07--1994.04石家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4.04--1995.11石家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1995.11--2002.06赵县副县长
(其间:1999.09--2001.12在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6--2004.12井陉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4.12--2005.02井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5.02--2008.12井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12--2009.02平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9.02--2011.08平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8--2013.03灵寿县委书记
2013.03--2013.04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党组书记
2013.04--2016.10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10--2017.08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2017.08--2018.07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2018.07--2018.12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12--2019.01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2019.01--2019.12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19.12--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一级巡视员
(来源:河北新闻网、百度百科)